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阻断疫情传播,防止病毒扩散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,省委、省政府,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和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,现就延迟全市企业复工复业及相关行业关停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,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。涉及保障城乡运转必需(如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公共交通、环保、市政环卫等行业)、疫情防控必需(如医疗器械、药品、防护用品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)、群众基本生活必需(如食品生产、物流运输、超市卖场等行业)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。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,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,确保安全复工复业。对确因工作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员,各县(市)区、各部门及所在企业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。所在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;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,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、隔离等措施,确保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、不遗漏。同时应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。二、在停止大型集会及大规模聚集活动的基础上,麻将馆(棋牌室)、歌厅、舞厅、游戏厅、网吧、影剧院等文旅公共娱乐场所,足疗、酒吧、水吧、茶庄(社)、咖啡厅、球馆、健身房等休闲健身场所,学校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补习班(自习室)等教学场所,地下商业街、私人会所及美容、洗浴、发廊、小旅馆等场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营业(停课),重新开业(开学)时间另行通知。全市所有行政服务大厅、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2月9日后视疫情防控情况恢复运行。自2020年1月31日零时起,城区内所有公交车辆全部停运,恢复通车时间另行通知。三、农贸市场、集贸市场、超市等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,须严格落实消毒等防护措施,确保卫生清洁。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(包括从业人员)必须佩戴口罩,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措施。严格限制婚丧嫁娶等人员聚集活动,餐饮场所严禁接待每桌3人以上聚集就餐。对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发现不按规定执行的,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等人员聚集型违法犯罪活动,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,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。全市上下要坚持稳字当头,落实属地责任,强化分类指导,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,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。来源 | 市委宣传部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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